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在民國108年12月4日已公布,
為了鼓勵雇主僱用「高年級人才」,
勞動部陸續規劃相關補助和獎勵措施,究竟雇主該如何申請呢?
104高年級50+網站整理了大補帖,帶你一次看懂補助內容。
採事前審查,每年9-10月受理下一年度申請。
詳細申請辦法及諮詢請洽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|雇主《繼續僱用之補助》
※貼心提醒:本表格為104彙整資訊參考,實際補助金額與條文內容皆以政府主管機關頒訂規則而定
且需在計畫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,預算一旦使用完畢,主管機關則不再受理申請。
※職務再設計輔導與補助:主管機關預算內,隨時可提出申請
※世代合作之輔導及獎勵:每兩年辦理一次,實際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。
繼續雇用之補助
9-10月受理下一年度
職業訓練之補助
受理期限為12月1日
起至12月31日止,
並依預算執行情形得
再次公告受理
※臨時工作津貼、職場學習再適應津貼、職業訓練補助:隨時可提出申請
※僱用獎金:連續僱用勞工滿30日,於僱用滿30日起的90日內,雇主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。
1/1-6/30受理申請
中高齡者退休後
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
12/1-12/31受理下一年度
1/1 – 6/30受理申請
※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:每兩年辦理一次,實際日期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