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朋友,您好:
歡迎您使用 104 中高齡專區求職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,本服務為「104 資訊科技集團」提供服務之一,當您選擇加入「104 資訊科技集團」平台(以下合稱本平台)成為會員時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 瞭解並同意接受「104 求職規約」、「104 資訊科技集團」會員規約之全部內容。本平台服務條款為「104 求職規約」、「104 資訊科技集團」會員規約之補充條款。
當您決定開始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您已詳閱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中的所有條款約定。若您不同意,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一、名詞解釋與定義
二、使用本服務注意事項
為確保您可正確使用本服務,您須同意並確實遵守以下事項:
您於本服務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應真實完整,一人限申請使用一帳號,以身分證號作為核對,禁止申請或變更時輸入不實或盜用他人之資訊,若有任何虛偽不實、內容不雅、違反社會善良風俗,或與履歷表目的不符、隱瞞或意圖誤導他人的資料,若經查明或他人檢舉,本服務有權撤銷您的線上錄影問答資格、移除嚴選人才會員資格、不予刊登、關閉履歷表,或將您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永久不得使用本服務。若衍生任何損害,並將追究您相關之法律責任。
您同意且了解,不得與他人共用同一帳號,亦不得將登入本平台之帳號及密碼提供或透露予任何第三人,任何第三人因獲悉您的帳號密碼而登入您帳戶所發生之任何問題,概由您自行承擔所有後果。
您同意且了解,104 顧問僅提供每位人才一次面談,若已完成 104 顧問面談,不論面談結果通過或不通過,皆不可再次申請 104 顧問面談。
您同意且了解,有以下情事發生,本服務得將本人列為拒絕往來用戶名單。
- 已與合作企業約定前往面試或上班之時間,屆時無故不到,未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該公司解釋原委,不聞不問,經查明面試無故失約累計達(含)3 次或約定上班無故不到達 2 次。
- 違反「104 求職規約」,已無法使用 104 人力銀行相關服務。
您同意且了解,本服務會將您的個人資料進行以下利用
- 服務訊息通知、聯繫、紀錄。
- 提供給合作企業(包含但不限於系統媒合、顧問推薦…),以進行人才篩選、企業面試之安排。提供內容包括但不限於:個人基本資料(照片、姓名、性別…等)、可工作時間、工作經歷(公司名稱、年資…等)、專業技能(證照、專長領域、個人特質標籤…等)、個人影音(透過顧問視訊面談或本平台功能所錄製或上傳之影像、影音、音訊…等)、顧問面談紀錄內容。
- 行銷活動聯繫、通知、行銷宣傳。
三、本平台服務條款的修改及公佈與定義
四、本平台之免責約定
您本人明瞭本服務並不表示 104 資訊科技集團有義務或有責任為您找到工作,若您本人使用本服務而無法找到工作,或您本人與合作企業因面試、或受僱後所發生之消費或勞資紛爭,或合作企業將您本人履歷表移作不法或不當使用時,104 資訊科技集團不負任何法律或其他責任。
您本人同意不對本服務或104資訊科技集團就以上情形之發生為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,亦不任意於任何管道公開散佈有損本平台或 104 資訊科技集團或其負責人、董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商譽或名譽之言論或文字。
五、智慧財產權
本平台上之所有內容,包含文字、圖形、影音、程式、畫面安排及資料編輯等,其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,均屬於本平台或授權本服務相關網站使用之正當權利人所享有,任何人未經本服務或正當權利人合法授權前,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複製、改作、編輯、散布、公開傳輸或使用,否則本服務將依法追訴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。
六、規約及隱私權政策
請參閱本平台之「104 求職規約」、「104 資訊科技集團」會員規約、「104 資訊科技集團」隱私權政策,您明瞭上述規約及隱私權政策亦構成本服務條款之一部份。
七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
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您同意若因使用本服務發生爭議,經誠信協商仍未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,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